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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绵财行发[2002]104号文发布的《绵阳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制定绵阳市专利资助资金实施方案。

1、绵阳市知识产权局成立绵阳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公室,其日常事务由综合管理科负责。

2、具体实施方案:

1)由专利申请人在综合管理科领取申请表,并按申请表要求提出书面申请;

2)由综合管理科根据《绵阳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对申请人所提交文件进行形式审查;

3)绵阳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公室根据《绵阳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资助条件进行检索、共同讨论审查;

4)绵阳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公室审查同意资助的项目,由综合管理科开据《同意资助付款通知》,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通知申请人;

5)申请人凭《同意资助付款通知》到绵阳市知识产权局财务室领取资助款并交纳检索费;

6)申请人领款后,财务室将〈付款回执〉交综合管理科存档。 

7)综合管理科专人负责资助项目的档案管理。

 

附件1、绵阳市专利费用资助审批表

    2、绵阳市专利费用资助申请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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